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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檢罪既遂怎麼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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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檢罪既遂怎麼追究責任?
律師解析: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逃避商品檢驗,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銷售、使用,或者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而擅自出口,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逃避商檢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逃避商品檢驗,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銷售、使用,或者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給國家、單位或者個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檢的進出口貨物貨值金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
(三)導致病疫流行、災害事故的;
(四)多次逃避商檢的;
(五)引起國際經濟貿易糾紛,嚴重影響國家對外貿易關係,或者嚴重損害國家聲譽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對依法應予進行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必須在國家特定的商檢部門檢驗允許後才能進行進出口。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衛生、安全的要求等。
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有關規定,逃避檢驗的非法行為是指下列3種行為:
(1)對應當進行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在境內銷售或使用的;
(2)對應當進行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後就擅自出口的;
(3)經過商檢機構的抽查檢驗,認為是不合格的商品而擅自出口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條
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逃避商品檢驗,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銷售、使用,或者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而擅自出口,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