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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何防治偷稅漏稅?

偷稅漏稅 閱讀(2.83W)

一、一般如何防治偷稅漏稅?

一般如何防治偷稅漏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號)“三、將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修改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逃稅的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納稅人偷逃稅沒有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行政責任,除了追繳稅款,還要繳納滯納金,還有罰款。(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刑事責任

納稅人偷逃稅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罰金等。(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偷逃稅法律風險防控

1、不要故意實施偷逃稅的行為,是防控偷逃稅法律風險最好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等等。

2、偷逃稅會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尤其要避免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注意:一“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中的數額較大和百分之十關鍵紅線點!二有偷逃稅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及時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接受行政處罰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3、偷逃稅行政責任中的罰款有幅度,爭取最低或較低的罰款比例,從而防控偷逃稅的行政法律風險。注意:雲南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對於行政處罰的幅度進行細化規定,需要充分了解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

總之,偷逃稅應該是常見常做行為,往常被查到到受處罰的較少,但國家稅收政策發生巨大變化,偷逃稅檢查或稽查的力度加大,因此,應當高度重視偷逃稅法律風險的有效防控。

繳納相關稅務是公民應盡的一項責任,也是企業應盡的一項責任,公民和企業都不能夠隨意進行偷稅漏稅,如果進行偷稅漏稅還需要償還相關的所欠稅務。一旦發現有偷稅漏稅的行為將會涉及到行政處罰。如果長時間不繳納稅務的話將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