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偷稅漏稅判刑誰坐牢?
納稅人、法定代表人、公司財務人員等。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或者其他欺騙、隱瞞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數額達到量化標準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罪的構成特徵包括什麼
1、犯罪客體方面
侵犯的是國家稅收徵管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偷稅行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包括偽造、要造、隱匿、擅自銷燬用於記帳的發票等原始憑證的行為;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4)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5)繳納稅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
3、犯罪主體方面
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
如果是企業單位實施了偷稅漏稅的行為,並且數額較大的,此時就會被認定為犯罪,在處理單位犯罪的時候,一般需要結合單位的犯罪情節、參與單位犯罪的人員等因素來綜合確定處罰的標準,單位需要被處以罰金,單位犯罪的主要人員需要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