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稅務訴訟>

被判處拘役罰金可以代繳嗎?

稅務訴訟 閱讀(1.48W)
被判處拘役罰金可以代繳嗎?

一、被判處拘役罰金可以代繳嗎?

法院的罰金是可以代交的。法院宣判後,若被告人被關押的,可以由其家屬到法院代為交納罰金。

也可以讓律師代交,直接和承辦法官聯絡,當事人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罰金的,法院會強制執行,如果執行有困難的,要分次執行罰金。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金的執行方式以及罰金執行的是什麼?

1、限期一次繳納。這是指通常情況下的要求,罰金數額不大或者數額雖大,但繳納不困難;

2、限期分期繳納。這是在數額較大,且繳納有困難時的情況下采用的;

3、強制繳納。這是指該繳納不繳納的情況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4、隨時追繳。在不能全部按期繳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時候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即可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當被執行人繳納原判的罰金有困難,經申請並查證屬實可以減少或免除繳納罰金。

綜上所述,法官在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的時候,若所犯之罪允許判處罰金的話,那麼往往會根據實際的案件情況,看是否對犯罪分子處以罰金。要知道,這裡關於罰金的處罰可以是單獨判處,不過更多時候是並處的罰金,也就是除了會對犯罪分子判處主刑外,格外還會判處罰金這種附加刑。

三、法院判拘役可以延遲執行嗎?

不可以,判決不存在延後執行問題,尤其是刑事判決,判決生效後立即執行。

如果涉嫌犯罪,被法院判決拘役後,應當在看守所或者監獄服刑。

但如何單位或者個人無權追加延期執行時間。

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

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根據法律的規定,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

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處拘役罰金可以代繳嗎,答案是肯定的,罰金屬於刑事處罰中的附加刑的一種,而拘役則屬於刑事處罰中主刑的一種,二者之間可以合併處罰。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