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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後股權轉讓能避稅嗎?

合理避稅 閱讀(1.44W)

增資也就是增加投資,是原股東擴大股權或者企業引入新股東的一種方式。但是,有時候這種方式卻被人不法利用,以實現自己在轉讓股權的時候能夠少繳稅或不需要繳稅的目的。那麼,增資後股權轉讓是否能夠避稅呢?

增資後股權轉讓能避稅嗎?

一、原股東增加原股值的辦法只有增資

1、原股東通過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等非現金出資,依據《公司法》的規定非現金出資依法需要評估,而評估可以通過人為干擾標準而加大非現金資產的價值,以實現股權轉讓時沒有增值的效果;

2、原股東不實際出資而是用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

從表面上來看,原股東還是實際增加了註冊資本,但受讓人的股權轉讓價格其實是包含了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所以,原股東以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以減少與股權轉讓價格之間的差額,實際上是逃避了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的納稅義務。

二、司法實踐對上述的避稅行為是否能夠避稅?

1、個人以非貨幣資產投資增資的不能合理避稅

依據《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股東以非貨幣出資一樣要繳納個稅。

2、以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盈餘利潤轉增股本的,不能避稅。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個人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個人也必須繳納個稅。

通過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對增資後股權轉讓是否能夠避稅應該已經有了答案。無論是個人利用非貨幣資產以人為干擾標準的手段實現增資效果,亦或者是個人利用盈餘公積、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來轉增資本,股權轉讓最終都是無法避稅的,這點大家一定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