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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個人所得稅退稅計算依據是什麼

合理避稅 閱讀(1.62W)

一、新政策個人所得稅退稅計算依據是什麼?

新政策個人所得稅退稅計算依據是什麼

1、個人所得稅退稅計算依據是[(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2、申請退稅的常見情形主要有七項: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二、需要補交稅款的情形有哪些?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

3、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專案,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併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其實對於納稅義務人來講,申請退稅的時候也不需要本人去計算到底應該退多少,網上稅務局的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出來。退多少補多少網上稅務局顯示的也很清楚,需要補稅的必須在法定時間內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