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根據事故的成因和各方在形成過程中的過錯判定事故責任。闖紅燈屬於比較嚴重的過錯,在定責中一般會佔主要責任以上至全責,現實中,過馬路看似很安全就想闖紅燈,但那些飛來橫禍有誰能預料得到,在此奉勸各位駕駛員或者行人,不管是大人小孩,大家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