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根據事故的成因和各方在形成過程中的過錯判定事故責任。闖紅燈屬於比較嚴重的過錯,在定責中一般會佔主要責任以上至全責。
1.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除根據責任劃分承擔賠償責任外,交警還可以對闖紅燈行為進行處罰,機動車的話可處200元罰款,記6分。非機動車或行人可以處50元罰款。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會被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交通事故發生後,責任認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交警會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責任認定有異議,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重新作出責任劃分,賠償事宜可協商解決,具體情況請來詳談。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訊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闖紅燈在交通法則中是嚴厲禁止的行為,本身闖紅燈的話,會進行罰款,並且扣除駕駛證六分,如果由此產生車禍的話,需要承擔主要責任,並且需要承擔車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