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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怎麼辦

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有誤,有權利要求上一級交管部門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怎麼辦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複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並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複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複核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核結論。複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式,否則將導致複核程式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