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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最長處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2.76W)

在車主確認違章的15天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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