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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購置稅新規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1.52W)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2018汽車購置稅稅率為10%,汽車購置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在近幾年,關於1.6L的小排量的購置稅逐步取消,2018車輛購置稅減半已經不再擁有。2016年1.6L以下的車輛購置稅為5%,2017年小排量的購置稅就增長為7.5%。據瞭解2018汽車購置稅新政策規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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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