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保險索賠律師解答>

車禍保險需要什麼

車禍保險需要的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稽核索賠單證、理算複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需要的手續有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定損單、維修費發票,有人員傷亡的,需要提供病歷本、醫療費發票、片子,診斷證明等。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車禍保險需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