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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要哪些材料

車禍賠償要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車禍賠償需要的材料:
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開具的責任認定書、受害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證明以及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資訊。
例如:
受害人在住院期間的醫療費、誤工費等醫院開具的證明資料,決定賠償金額以及方式。
在雙方自行協商或者調解之後達成一致意見,進行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並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