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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責任誰承擔

車禍賠償責任誰承擔
律師解答:車禍賠償責任按比例承擔。律師解析:車禍賠償責任按比例承擔。
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進行責任劃分,若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車禍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承擔了什麼責任,就由當事人進行責任劃分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