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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已過了複核申請時間如何處理

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並超過了複核期。如果你有足夠證據,提出你認為的事故責任比例,可以在法院起訴賠償時提出。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在對認定書存有異議時,申請複核的程式沒有終止一說。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已過了複核申請時間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