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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牌照轉牌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辦理轉移登記的提供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檔案。
(四)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五)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證明、憑證。
(六)《機動車註冊登記/轉入申請表》(表格內容用鋼筆或水筆填寫,不得塗改)。
(七)交驗機動車。
(八)委託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並且在《機動車註冊登記/轉入申請表》上與機動車所有人共同簽字。
(九)屬於海關解除監管的機動車,還應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管理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十)《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第三聯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外地牌照轉牌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