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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怎麼解決呢

車禍怎麼解決呢
律師解析:一,當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同時又傷車的重大事故時,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一定要及時撥打110報警和120急救中心。
二,若發生了只有車損的事故,在保護事故現場的同時,只可將案情迅速報警和保險公司,讓他們出現場進行勘查,為日後的認定責任提供方便。
三,交警在雙方認可簽字後,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走法律程式,到法院訴訟。
一定要及時撥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