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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出車禍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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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出車禍怎麼解決
在我國出車禍怎麼解決
一、發生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並出具查勘報告。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
1.醫療費:憑票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殘疾者傷殘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交通費:憑票支付。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