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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處理不公要怎麼投訴事故科

一、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書面申請複核。
法律規定,交警部門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後須在2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給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疑義,或者認為交通事故交警處理不公的,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的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否則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旦作出,交警部門是不作複議的。
二、至於對交警調解的賠償部分不服的,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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