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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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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一、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係。另外,如果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麼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

二、達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怎麼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體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歲,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交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個人。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