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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失業保險 閱讀(1.7W)

眾所周知,在計算失業保險繳費數額的時候是離不開兩個因素,即繳費基數與繳費係數。今天,本站小編將帶領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希望能夠幫助各位更加深入的瞭解失業保險的相關內容。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一、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繳費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單位職工人數確定繳費基數。

二、如何計算失業保險繳費?

計算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額,要考慮兩個因素:

一是繳費基數,即明確繳費的範圍。如企業所得稅的基數是企業所得額。從國外有關規定看,失業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一般為工資,單位為工資總額,個人為本人工資。

二是費率,即繳費義務人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比例。定率徵收失業保險費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建立以來一直採用的做法,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失業保險條例》第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我們知道,失業保險的繳費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共同承擔的。其中,單位是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進行繳納的,而勞動者個人則是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更多失業保險的內容,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同時,你還能就實際問題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