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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提取公積金需要購房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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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公積金需要購房合同嗎?

在我國提取公積金需要購房合同嗎

提取公積金需要購房合同的。

公積金不能用於異地貸款購房。

根據1999年頒佈、200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 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 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儲存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二、異地購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雖然用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不行,但可以考慮用以下幾種方式提取公積金用來購買房產:

(一)10大情形可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公積金的提取,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是可以進行的,但是必須要滿足相應條件,當然根據法律規定,這個條件必須已經交滿公積金多少年,或者是提供相應的購房合同,因為畢竟公積金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購買相應住房的時候,進行提取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