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社保>

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多少?

社保 閱讀(2.82W)

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發生人身傷害後,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基礎上給於一定的醫療費用賠償,當然這種賠償是有額度的。那麼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多少?交強險賠償限額還有哪些專案?下面我們通過本站小編整理的這篇文章做個大概瞭解。

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多少?

一、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多少?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

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損失,交強險的承保保險公司在一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即交強險對醫療費用的賠償額度為一萬元。

2、上述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不僅僅侷限於對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後續治療費這樣的醫療費用的賠償,而且還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這兩個專案的賠償。

3、如果機動車事故車輛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則上述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由一萬元降為一千元。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包括哪些專案?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三、如何確定交強險賠償額度?

1、《交強險條例》和《中國保監會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公告》明確劃分了賠償限額,使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實際獲得的賠償數額大大減少,導致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往往不足以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顯然不利於對受害人的保護。因此,從充分保護受害人的角度出發,應當直接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在交強險總體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上述規定偏重保護保險公司的利益,使交強險的保障能力降低,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2、關於分項限額問題,我國設立機動車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的合法利益,其本質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救助體系,作為此制度具體落實執行者,保險公司在此項業務中是具有非盈利性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交強險會對受害人死亡傷殘、醫療費用及財產損失進行賠償。關於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視情況而定,從一千元到一萬元不等。也就是說,交通事故受害人從交強險中能得到的醫療費賠償最多為一萬元。目前看,這個標準還是有待提高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