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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18W)

一、醫療費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辦?

醫療費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辦

超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就超出部分繼續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2、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者自己承擔。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

一)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當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和被保險人的所有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等部分情況是不在交強險的賠償和墊付範圍內。

三、交強險的理賠材料如何收集?

具體通過下列途徑收集相關證明材料:

(一)事故類證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證明、傷殘證明、死亡證明、銷戶證明等。

1、意外事故證明。發生意外事故應準備意外事故證明。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各種各樣,意外事故證明應根據事故性質由相應的監管機構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應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火災事故應由消防部門出具事故證明;搶劫、毆打應由公安機關出具事故證明;工傷事故應由單位提供事故證明等。

2、死亡證明。在醫院內死亡的,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在醫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死因不明確的應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部門出具鑑定報告;對於當事人失蹤、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據相關法律,可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並出具相關文書即可。

3、傷殘證明。統一由公檢法機構的法醫部門出具傷殘鑑定。

4、銷戶證明。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醫療類證明:

包括診斷證明、手術證明、門診病歷及處方、病理及血液檢驗報告、醫療費用收據及清單等。均可在治療過程中從院方獲得。只要平時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證明及與被保險人關係證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險合同或相關法律規定,受領保險賠償金的權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證即可證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親自領取保險金,要求委託其他代理人受領款項時,可在當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後,由被委託人攜帶公證文書及其本人身份證明,前來辦理理賠手續。

2、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係證明。受益人受領保險金款項時,除須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外,還需確認其與被保險人的關係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一般常見的“關係”有:a夫妻關係,可提供結婚證明;父母關係,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子女關係,可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重大、惡性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數額就有可能比較高,所以,超出交強險的最高賠償限額也是很正常的。不過,如果整體的賠償限額並沒有超過交強險最高的賠償限額,其實還存在著可以和交強險公司協商的餘地的。具體的解決辦法就要看投保人自身的實際情況了,總之,對於受害者來說,造成的實際損失肇事者都應該如實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