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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社保的說明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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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社保的說明方式有哪些?

不交社保的說明方式有哪些?

可以填寫一份《不繳納社保申請書》具體內容如下:

申 請

本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公司工作,入職後公司要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本人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保,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停繳,特申請不繳納社會保險。

現本人鄭重宣告:因我沒有停保,導致無法按國家法律規定為我繳納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責任由我承擔。公司已將社會保險費中我個人因繳納部分發放給我,若將來公司替我補交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我願將個人繳納部分退還給公司。

申請人: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後果: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勞動者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替員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如果員工自行決定不繳納社保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可要求員工出示一份證明,證明是員工不交社保,而不是用人單位不交社保。如果用人單位強制性要求員工書寫該宣告的話,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