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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中斷可以補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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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社保中斷可以補交嗎?

北京社保中斷可以補交嗎?

北京社保中斷是可以申請補交的;補繳人向新的用人單位申請補繳;用人單位同意幫你補繳之後,用人單位帶著相關資料去社保局辦理補繳手續,前提是必須證明用人單位和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工關係。

然後用人單位就可以幫你補繳,你只需要把補繳的費用還給用人單位即可。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影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影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

④《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結果(另附登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稽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資訊報盤檔案。

社保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社保中斷是可以向新的單位申請補交,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條件,同時在申請時還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獲得受理,對於社保的繳納最低年限為十五年,只有年限繳納齊全,才能保障到當事人在退休之後可以獲得這筆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