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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包括哪些

工傷保險 閱讀(2.33W)

一、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有哪些

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包括哪些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擅自到非定點醫療單位治療的,自費;

2、治療工傷所需藥品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不符的,自費;

3、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另外的30%,自費;

4、工傷職工治療期間,引發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無醫療保險,自費;

5、工傷職工到非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自費;

6、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超標準的,自費;

7、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超過的,自費;

8、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支付,標準為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其餘的部分,自費。

二、相關法律知識: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基金應當留有一定比例的儲備金,用於統籌地區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儲備金佔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瞭解清楚法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後,工傷職工才能大概知道在治療的過程中,產生的哪些費用是需要自己支付的,相比之下可以更加清楚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