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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大病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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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大病救助政策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群治安秩序維護社群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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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政策

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臺共用、資訊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執行規範、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範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
救助物件:(一)農村五保物件;(二)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四)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五)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卹補助的重點優撫物件;(六)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七)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救助形式:大病醫療救助以"資助參合參保、基本診療費用減免、特殊門診定額救助、住院醫療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體作為大病醫療救助方式,救助物件無需再實行個人申請、稽核、審批,可直接納入城鄉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資料庫,全面實行基本診療費減免、醫療保險補償、醫療救助、個人自負"一單清"的同步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