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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企業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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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企業登出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群治安秩序維護社群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群眾排危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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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公司企業法規定外商企業如何登出

外商企業登出首先需要獲得公司的同意然後到原來註冊登記的工商機關提出登出的請求,外商投資企業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工商局)如下:

1、《外商投資企業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3、清算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

4、審批部門的批准檔案;

5、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公開發行的報紙登出公告的報樣(公告之日起45日後,方受理您的登出申請);

7、清算組成員《備案證明》;

8、《指定(委託)書》;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