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協議
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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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為保證 土地一級開發整理質量和進度,確保“ ”專案順利啟動建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乙方為 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專案單位,負責完成一級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各項事宜。
一、土地一級開發範圍: 土地一級開發整理範圍為:
土地整理面積約 平米(具體範圍、資料以地塊核定圖為準)。
二、土地一級開發內容: 乙方作為該地塊唯一的土地一級開發單位,負責如下一級開發整理事項:
1.完成市政基礎設施配套的建設工作;
2.使土地具備招拍掛上市條件(包括徵地補償、地上物補償、構築物拆遷等);
3.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後至出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
三、土地一級開發進度、標準及要求: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使開發地塊具備招拍掛上市條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稽核乙方的土地一級開發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
2.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工作相關的資料,並定期聽取乙方專案進展情況彙報。
3.負責土地修編、規劃調整、專案核准、徵地拆遷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所有政府手續及建設用地指標的獲得。
4.負責徵地、拆遷鎮、村的土地工作,並委派專人成立專門小組,及時解決土地徵地、拆遷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5.在乙方提出一級開發工作驗收申請後 日內,負責組織土地一級開發驗收工作,並在 日內完成驗收。
6.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及其它相關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專案進度及時提供土地一級開發所需資金及上報投資情況。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嚴格落實土地一級開發整理內容,對各項工作的質量、進度負責。
3.在乙方實施一級開發整理過程中,不得就專案設定典當、抵押、租賃、轉讓等影響土地使用權益的相關活動;
4.負責專案安全實施,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5.做好專案區範圍內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一級開發整理完成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一級開發工作驗收申請。
六、土地一級開發成本結算方式: 1.若乙方通過招拍掛不能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在甲方與土地競得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土地一級開發的全部成本、資金成本,並向乙方支付土地一級開發收益。
(1)全部成本包括專案前期費用、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的 萬元(以實際工程結算數為準)、徵地費用、拆遷費用、拆遷補償安置費等乙方投入的全部資金。
(2)資金成本自乙方實際投入資金之日起按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利率計算。
(3)開發收益按實際結算土地一級開發成本總額的 %核定。
2. 若乙方通過招牌掛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則土地出讓收益按下列方式結算:
(1)如乙方以掛牌價( 萬元/畝)取得土地,甲、乙雙方按 的比例分享土地出讓收益。同時甲方向乙方返還拆遷費、拆遷補償、安置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等已向村民支付的全部費用。
(2)如乙方取得土地的價格超過 萬元/畝,高出 萬元/畝的款項歸乙方所有,其餘甲、乙雙方仍按 的比例分享土地出讓收益。同時甲方向乙方返還拆遷費、拆遷補償、安置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等已向村民支付的全部費用。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需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萬元。如乙方出現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返還或支付相應款項,否則承擔乙方全部投入資金形成的財務成本。
4.乙方應保證土地一級開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不影響專案的開發,否則,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甲方保證不再就此地塊的一級開發權和任何第三方洽商或簽訂涉及土地一級開發權的協議,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