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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勞動就業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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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勞動就業合同範文

2021勞動就業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1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2條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

第3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4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6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7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

第9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10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11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12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13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14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15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6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17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18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9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0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20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21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22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23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