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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學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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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學生就業協議

中職學校學生就業協議書

甲方:中等專業學校

乙方:(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著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著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戶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乙方(學生):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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