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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使用租賃協議書模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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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使用租賃協議書模板一

場地使用租賃協議書模板一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面積

1.1甲方將於南京市江寧區谷裡街道柏樹村的場地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面積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 15 畝;

1.2 本場地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經營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

3.1 租賃費用為每年 17萬 元,租賃期限內不得漲價,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條 保證條款

4.1 甲方保證有權利簽署本協議,保證本協議下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使用的合法性及無爭議性,同時保證在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時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礙;如因此問題而給乙方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4.2 甲方保證出入場地的道路暢通無阻,不存在阻礙交通的情況發生;

4.3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村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乙方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若發生均由甲方負責繳納或解決;

4.4 甲方在乙方進駐前,應路通、水通、電通;

4.5 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賃場地有效面積內自由支配;

4.6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經營期間地方關係的協調,保證乙方不受當地村民或地方惡勢力的阻撓和刁難;

4.7 甲方承租給乙方的場地應承擔風險,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乙方有權提出,甲方應負責賠償;

4.8 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願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9 乙方保證經營的合法性;

4.10 因乙方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且承租期限未滿,乙方在保證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轉讓第三人。

4.11 如若在承租期內由於當地政府拆遷,乙方將承擔實際租期內的租金,甲方需償還乙方因搬遷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其他條款

5.1 本合同生效後,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不得違約;

5.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後可另籤補充協議;

5.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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