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
男方: ,
女方: ,
男、女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系合法夫妻。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對相關合法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不動產{子問題開始}所有權歸屬
{子問題開始}一、以下不動產的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1、
2、
3、
{子問題開始}二、以下不動產的所有權歸男方所有:
1、
2、
3、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機動車{子問題開始}所有權{子問題開始}歸屬
一、
二、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以下{子問題開始}權利{子問題開始}歸男方所有
一、
二、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債權債務
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權由男方享有;夫妻共同債務由男方承擔,如因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導致女方的權利受損,男方應當將劃分至其名下的不動產、動產等對女方進行補償。
第五條{子問題開始}:其它
{子問題開始}如男方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適用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的不動產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時,若因其導致女方權利受到損害(貸款未及時清償、未按照約定使用該商鋪等),男方以其劃分至其名下的不動產歸女方所有。
本協議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
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