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和解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工傷和解協議書
甲方:濟南--------------有限公司
乙方:陳某,身份證號-----------
2011年7月12日乙方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工作,2010年8月2日16:20左右在車間油罐內進行噴漆時因著火燒傷,2010年09月17日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10年12月31日濟南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傷殘八級、無生活自理障礙。就此工傷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墊付乙方因工傷醫療費共計166910.90元,濟南市工傷保險基金報銷的醫療費127744.30元償還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醫療費,甲方為乙方墊付的剩餘醫療費39166元不再有乙方償還。
2、甲方共計給付乙方人民幣 元包括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950元等各項費用;
3、自工傷發生至今乙方未再來甲方上班,雙方同意並認可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4、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經濟要求;
5、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協議的法律含義,雙方為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定本協議。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