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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住宿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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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外住宿安全協議

學生校外住宿安全協議書

甲方:聯絡電話:

乙方:班學生:家長姓名:

家庭詳細住址:聯絡電話: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房主姓名:房主聯絡電話:

(以上由學生本人如實填寫)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和家長的申請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積極動員學生回校住宿,並廣泛徵求家長意見。

2、定期瞭解租住學生學習、生活情況,對租住學生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教育並作出處理。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午休、晚睡,不遲到、早退,曠課。

2、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外期間不購買、藏匿各類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打架鬥毆、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不看黃色淫穢書目、錄相;不上網、不抽菸、酗酒;不談情說愛,不帶異性同學進租住地,不參與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3、家長應經常對租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絡方式通知老師。

5、隨時接受學校檢查與管理,一旦發現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服從學校處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長申請,經家長同意,租住期間,本人對自己言行及安全負責,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長或租住地監護人承擔,學校及班主任不負連帶責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國家農村在校寄宿生免費營養早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學校及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手印):

租住地監護人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