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用人單位在住所地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勞動者在異地工作工傷工傷的,在參保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