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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十級單位如何賠償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6W)

職工構成十級傷殘,可以分情況享受以下工傷待遇: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以下賠償專案: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輔助器具費、及7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同時用人單位也需要支付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此需要特別說明: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則上述所有賠償專案均有用人單位承擔,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支付標準和數額由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請用人單位和廣大工傷職工具體詳見所在地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十級單位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