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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36W)

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

我國工傷死亡的賠償標準應該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為準。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如果職工因為工傷而造成死亡的話,那麼受害者的近親屬可以按照下列的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因為工傷造成死亡的話其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因為工傷造成死亡的話其供養親屬的撫卹金需要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給因為工傷死亡職工生前需要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一般發放的標準我標準為其配偶每月可得到賠償的40%,其他的親屬每人每月可以的得到賠償的30%。

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其每人每月還可以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0%。當然,對於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的總和不應該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而關於死者的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需,要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來規定;

(三)因工死亡的受害人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應該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的在停工留薪期的期間因為工傷而導致死亡的,他的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例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如果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他的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例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如果領取撫卹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麼將會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

(一)已經年滿18週歲並且沒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就業或者參軍;

(三)工傷死亡的職工配偶再婚;

(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