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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死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怎樣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42W)

浙江死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怎樣的

浙江死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怎樣的?

浙江死亡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是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的供養親屬撫卹金。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範圍: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總和不超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該項賠償大概在62萬左右。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述,各個地區關於工傷保險補償金的具體金額是不同的,由其地區行業的平均工資來核算的。因此,小編建議從事高危職業的員工購買一份保險,這是意外發生後降低家庭損失的最好方法,如果遇見工傷死亡無法獲得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可以憑藉相關證明材料去有關部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