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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學生誤工費是怎樣認定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02W)

撞傷學生誤工費是怎樣認定的?

撞傷學生誤工費是怎樣認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誤工費的規定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

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

計算。”

如果撞傷在校學生

(一) 在校學生因在完成學業,其沒有固定的收入;

(二) 在校學生更無證據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

(三) 學生不屬於勞動行業,沒有與學生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存在。

因此,在校學生即便有誤工時間的法醫鑑定結論,但也無法獲得誤工費的賠償。

但是,如果其有證據證實交通事故發生前其利用假期在外打工且有固定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導致無法繼續在假期打工的,則其假期期間

可期待的打工收入,應作為誤工費計算賠償。再例如受傷在校成年大學生,在學習期間勤工儉學,從事家教等勞務獲得,則其可期待的勞務報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消

極損失,也應作為誤工費計算賠償。

如果是國小生或中學生因交通事故導致誤學的,可以計算出的學費損失,作為財產損失予以賠償。學生沒有誤工費的賠償,只能賠償醫藥費,如果住院了,還要賠償護理費,交通費等等,因為學生還沒有參加工作,也沒有收入證明,不能賠償誤工費。

誤工費的賠償要求提供3個月以上的收入證明和完稅證明,沒有或不能提供證明的,並且確實有工作的,可以按照當地的平均收入作為賠償標準予以賠償,若是學生,不能夠證明你在打工,就不能賠償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