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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拒絕工傷賠償怎麼處理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04W)

老闆拒不承擔相關費用,可以對用人單位提起勞動仲裁及相關訴訟,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後進行工傷認定。並根據工傷等級要求其賠償,如醫藥費、停工留薪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及未籤勞動合同一年內,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每個月雙倍工資。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費、未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也可一併要求賠償。

單位拒絕工傷賠償怎麼處理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據此,此種申請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非職工一發生事故傷害或者一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時就可以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直接申請工傷認定。此種場合的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就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來說,是其民事權利而非義務。同時,法律授權工會組織也享有工傷認定申請權,以維護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傷認定辦法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