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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工傷傷殘等級賠付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5.98K)

2021工傷傷殘等級賠付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傷殘等級就算是最輕微的十級,那說明也是比一般的工傷情況要嚴重得多的。員工本身就是因為工作而平白無故的遭遇到了這些“糟心”的事情,而自己提供於服務的公司當然不能夠對此視而不見。很多員工其實都會單獨的關注一下2018工傷傷殘等級賠付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傷傷殘等級賠付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一至四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每月領取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2、五六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勞動關係的,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直至退休;難以安排工作的,每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3)若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七至十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傷殘鑑定的程式

1)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按照不同等級進行的賠付標準是國家早在幾年之前就已經頒佈的。在工傷等級這方面的賠付標準很明確,員工結合工傷鑑定的結論就能夠計算得出自己的傷殘補助金的具體數額,不過工傷等級賠償金額在整個工傷賠償當中只佔一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