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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銷售通用版協議書

經銷合同 閱讀(2.02W)

服裝銷售通用版協議

服裝銷售通用版協議書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 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 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 甲方自收到貨物起____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資訊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____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____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