櫥櫃買賣合同最新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國家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
第三條 設計:
(一)甲方需要實地測量的
(二)甲方設計方案經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設計方案確認後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甲方送貨 / 乙方取貨);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五條 安裝:安裝方式為甲方安裝,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 驗收:對於櫥櫃的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選擇甲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後____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訂單初定時預交伍仟元定金 2、 下單生產支付全款的50%, 3、 貨到現場付全額的45%。 4、 安裝合格後付清餘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
(二)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對於櫥櫃的質量問題,國家有三包規定的按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包修期限為一年,甲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甲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馬鞍山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