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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違約金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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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違約金限額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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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是多少?你們有好的建議?

合同法解釋(二)規定: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高於違約損失的30%,也就是說,違約金不能超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

擔保法幹問題的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買賣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超過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