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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範文字)(MF—2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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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範文字)(MF—2021—009)

福建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範文字)(MF—2021—009)

為保證全校師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絕有農藥殘餘的蔬菜進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金巖中學總務處(以下稱甲方)經考察商定,學校食堂的部分蔬菜由(以下稱乙方)供應。現就有關問題訂立如下:

一、乙方供應給甲方的蔬菜類,必須是新鮮“綠色食品”,殘餘農藥含量不能超過國家有關標準,否則由此造成一切後果及其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供應給甲方蔬菜類食品的價格隨行就市,根據市場價格雙方協商定價,實行浮動。

三、乙方供應給甲方的蔬菜類食品,必須按甲方的需要量供應。供應的蔬菜類產品運送過程必須做好防汙染工作,確保清潔衛生。發現腐爛變質的蔬菜除退回處理處,還要處以一定的罰款。

四、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蔬菜證明檢驗報告單、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

五、本協議暫定執行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有違犯本協議原則,甲方有權隨時中止協議的執行。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