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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況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閱讀(7.09K)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條是關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根據提出解除的主體不同,可以將協商解除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由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另一種是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