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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模板(優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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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模板(優選14篇)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

勞務合同模板(優選14篇)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裝置、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洩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祕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企業祕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程式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絡方式

依據《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日起至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日起至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日起至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並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日年月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派遣人員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派遣人員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派往甲方工作的乙方員工。乙方承諾並保證其已經勞動管理部門審批、取得合法勞務派遣相關許可和資質。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甲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三條 派遣管理費係指甲方使用乙方派遣人員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

第四條 勞務費指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專用於乙方發放給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派遣管理費和勞務費外,除法律法規另有明確規定,無需向乙方或派遣人員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執行代理人

1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聯絡電話:【】,郵寄地址:【】,郵編【】)為本方對接人。乙方確認本方對接人有權代表本方收發函件、協調溝通合同履行事宜、參加會議、簽署會議檔案、確認事實及違約責任、提出建議和整改方案等。

2、甲方指定【】(身份證號碼:【】,電子郵箱:【】,聯絡電話:【】,郵寄地址:【】,郵編【】)為本方對接人。甲方對接人有權代表甲方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管、糾正乙方違約行為、督促乙方付款、收發函件。超出前述授權的,須甲方加蓋公章確認。

3、各方均確認:對方按上述資訊均能有效送達信函,因資訊不準確或不完整導致無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後果由資訊提供方承擔。

4、如上述資訊確需變更的,變更方應提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因未通知變更資訊導致變更方無法收到有關函件的,一切後果由變更方承擔。

5、執行代理人是電子郵箱的唯一使用人。

第二章 合同內容

第七條 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所需人員標準及數量,向甲方派遣人員,被派遣人員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到崗,被派遣人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雙方確定勞動關係,工作崗位在甲方指定的崗位。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回覆乙方。

第九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與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係並如實告知派遣人員。如因乙方未與派遣人員及時訂立勞動合同引發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履行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應全面負責派遣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與繳納,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

3、根據甲方用工需求,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除非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所派遣的派遣人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甲方認為派遣人員不符合用工要求的,有權退回該等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更新派遣人員。

4、乙方應向甲方足額提供甲方所需派遣人員,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人員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代為進行人員招聘,但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所任職崗位如適用不定時工時制、綜合工時制或其他工時制度的,乙方應予以提前告知,被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對甲方該等工時制度。

6、乙方應教育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乙方應在派遣人員上崗前,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員簽署承諾函,明確派遣人員系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乙方在接到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的工傷事故報案後,由乙方指派專人現場處理工傷理賠等事宜。

8、乙方需指定專人負責與派遣人員有關的合同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9、乙方為派遣人員辦理並繳納相關社會保險,同時每月將社保辦理的回執提供給甲方,如乙方未給派遣人員繳納社保,由此引發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0、乙方應依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負責處理派遣員工的勞動爭議糾紛、勞動監察大隊稽查及員工投訴、工傷等事件,並承擔相關責任與費用。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乙方應重新派遣符合要求的派遣人員,乙方對此無異議。

2、甲方對乙方推薦的派遣人員進行選擇,由乙方辦理派遣手續。

3、甲方對被派遣的派遣人員是否使用有最終決定權;若出現被派遣人員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或者被派遣人員不符合崗位需求,甲方有退回該派遣人員的權利。

4、若被派遣人員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該派遣人員追償。

5、甲方根據業務需要提出使用派遣人員的條件及數量,並可從乙方提供的派遣人員中擇優選用,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因乙方的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造成甲方向勞動者或者勞動主管部門支付賠償款、補償款、罰金、社保費或其它費用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或索賠。

7、甲方有權決定不同用工崗位派遣人員的工時制度安排。

8、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雙方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的義務

1、安排派遣人員從事相應的崗位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乙方派遣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績效考核、勞務費核定等事宜,並定期與乙方通報派遣人員的工作、思想狀況。

3、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派遣人員的退回

第十二條 乙方派遣至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規定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相關派遣人員作出處罰或予以退回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已將須派遣人員遵守的全部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告知乙方,乙方承諾在將派遣人員派遣至甲方工作時,已就甲方公司的全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向派遣人員進行培訓並告知。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立即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應無條件、無異議接收該人員:

1、違反國家法律,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因曠工造成嚴重後果的;

3、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

4、隱瞞身體重大疾病的;

5、故意製造事端,影響甲方公司聲譽、形象和穩定的;

6、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

7、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的同時在其他公司兼職的;

8、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9、違反甲方規定的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安排的。

第十五條 甲方對因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退回的派遣人員無需作出任何形式補償或賠償。

第六章 費用結算

第十六條 派遣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不含稅費用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增值稅稅率為【】%。前述不含稅費用標準單價包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做調增。雙方於每月【】日對被派遣人員資訊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乙方應於次月【】日前出具合法足額的勞務派遣管理費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派遣管理費支付給乙方。

第十七條 甲方需在次月初【】個工作日內提供派遣人員的考核情況,並核算相應的費用,製作《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是雙方進行勞務費結算的唯一依據。乙方收到甲方《被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後,應在【】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並開具正規勞務費發票並送達甲方。甲方收到勞務費發票後,應在【】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勞務費後,應在每月【】日前按時足額地發放被派遣人員工資並繳納各種保險,並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保險繳費回執,將被派遣人員的工資以《被派遣員工工資單》的形式反饋至甲方。

第十九條 乙方確認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二十條發票條款

1、本合同項下所指增值稅發票均為增值稅【】發票:(1)專用;(2)普通。(請結合具體業務選擇對應發票型別)。

2、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合法足額且經甲方認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責任。甲方開票資訊如下: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開戶銀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3、如乙方開具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並不免除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4、如本合同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自開票之日起不超過30天,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若因乙方提供的派遣管理費、勞務費發票出現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支付派遣管理費和勞務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提供直至稅務機關認可的票據為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設立專門的賬戶用於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甲乙雙方以及甲方的指定開戶銀行開設共同監管賬戶,以確保該賬戶資金按時、足額用於發放被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如因生產經營等原因,甲方確需裁減人員,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結算清相關費用後,雙方辦理退回手續,甲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是否續簽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續訂或終止合同,協商不予續簽的,本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約定的,應按當月在冊派遣人員派遣管理費總額20%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出現三次及以上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整,並及時完成派遣人員退回等手續。

第二十六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變更或解除,任一方違反本合同單獨解除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整,不足彌補對方損失的仍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相應違約金外,還須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予以賠償。

第九章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糾紛的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糾紛所需的各種材料及證據,如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向相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等工作,並承擔工傷保險範圍外其它需要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如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或法院判決甲方支付工傷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非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派遣人員傷害、病殘、死亡等情況,乙方應積極派人現場處理,雙方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關責任,法律無明確規定的,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十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保證專款專用,及時向派遣人員發放工資並繳納各類保險,由於乙方沒有按時給被派遣人員發放工資或繳納保險引發糾紛的,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由於被派遣人員洩露甲方有關祕密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協助追究損失。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1、派遣人員每月【】日前離職的或每月【】日後入職的不計算當月派遣管理費;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招聘合適人員,甲方須提供詳細的崗位說明;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抽調派遣人員。

4、對於本合同項下全部的通知義務,甲乙雙方均可選擇以電子郵件方式作為通知義務的履行方式,電子信函只要按照合同明示的電子郵箱地址傳送成功,即視為郵件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就是否續簽合同進行協商,未協商一致並續簽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項下違約方的損失賠償範圍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款、補償款、道義資助款、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市內交通費、文印費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勞務派遣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6

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避免勞動關係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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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範本7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__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費用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_____)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___/·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____/·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_____派遣服務費標準/·_____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麵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__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__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影印一份給甲方。

()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______名擔任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__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___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9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____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將()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 _____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月    日期:年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0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____個月,從20___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____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民法典》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民法典》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1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_光檢查)合格。

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有關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

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

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

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法定的有薪節、假日。

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

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

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不上班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

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

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勞務派遣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註冊、登記或備案並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檔案。

第二條 釋義: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工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並辦理派遣員工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並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係(包括勞動合同關係、保險關係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係,不存在勞動法律關係。

第三條 如甲方與乙方的派遣員工直接簽訂的協議中含有競業禁止條款,甲方應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   日止,經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順延或延期

第五條 派遣期限: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確定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後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籤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並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有權退回該派遣員工並要求乙方予以及時更換。

() 派遣員工招聘、錄用

1. 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甲方需求設定派遣員工的具體數量及人員配置。

2.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員工的數量的要求,但應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並列明具體的增派數量、崗位職責、薪資待遇水平、服務期限等資訊。

()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的改進措施回覆甲方,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利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更換符合甲方條件的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員工同時與乙方以外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派遣員工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產安排調整,對派遣員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服務費用。

()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初篩,組織面試。

()乙方負責新招派遣人員的崗前基本素質培訓,包括基本行為規範,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並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經甲方確認,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員各執一份。

()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同意對由於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包括但不限於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甲方員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乙方與其派遣至甲方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盜竊、破壞和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紀律和車間管理等)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且甲方能提供確切證據證明的,由派遣員工承擔,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乙方派遣人員中有在逃犯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後果和責任。

()甲方需要新增或補充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後,於 三十 個工作日內及時輸送滿足甲方數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

1)體檢合格; 2)年齡為16週歲以上;

3)國中及以上學歷;

()乙方派遣人員在甲方處提供勞務期間應服從甲方監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員人數在甲方同一工作區域超過50人的,乙方須派常駐甲方管理員對其勞務人員的業務及行為規範進行考核,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情況並承擔相應責任;派駐人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與其派遣人員應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其派遣人員在無工作期間,乙方應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派遣人員支付勞動報酬。

第四章 派遣規程

第八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書面通

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詳細註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並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候選人員及其相關資料。

第十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釋出招聘資訊時,應註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釋出,不得進行虛構或誇大宣傳。招聘可由乙方協助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手續:

()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乙方應為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規定的費用。

()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二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

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轉正與甲方員工轉為派遣員工及其他

1.甲方有權根據派遣員工的表現、意願,將乙方部分優秀派遣員工轉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應予配合。派遣員工轉為甲方正式員工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前提是派遣員工同意。

2. 經甲方員工同意,甲乙雙方可協商將該員工轉為乙方的派遣員工。具體轉派遣的合作,雙方可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約定。

3. 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費用分擔及其結算

第十四條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業的員工,工資雙方根據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甲方支付的工資專案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

第十五條 派遣人員的最後一個月工資由乙方墊付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其餘月份乙方派遣人員部分工資(包括獎金、津貼、福利)由甲方代為直接發放給派遣人員,乙方負責代扣代繳個稅。自行離職的派遣

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按照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約定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並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第十七條 結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結算好員工工資後提供給乙方應付工資總額。乙方提供應付工資全額的合法有效發票給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發給員工的工資清單(稅後)。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清單支付給員工,個稅由乙方自行申報,餘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路費雙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應支付給其派遣員工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派遣女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發生的醫療費用不

能由社保部門承擔的,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並支付給其派遣員工。

第二十一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工單位負擔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

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終止,雙方應為合同的終止做出合理安排,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任何原因之終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響其終止、中止和到期之前雙方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後續工作:

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係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徵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願。

2. 對於願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係終止手續,轉入甲方。

3. 不願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導致甲方受損害或承擔連帶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如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剋扣派遣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或影響甲方生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乙方確認同意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對甲方的義務同樣適用於甲方的關聯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及最終控制的股東與甲方相同或最終股東控股在50%以上的企業)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三十二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簽約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4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

單位型別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絡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甲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___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佈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徵求乙方的意見,並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於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並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佈;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佈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並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係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_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有關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不上班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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