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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段時間後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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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段時間後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作時一段時間,沒簽勞動合同,想離職怎麼辦


在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仲裁支援11個月雙倍工資,法院可支援2年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因單位違法行為而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滿一年賠一個月工資。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和年休假工資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由上可見,勞動合同確實對勞動者雙方都是法律上的約束。而在實際的勞動關係中,儘管由於未籤勞動合同,法律也是承認實際的事實勞動關係的。在未簽定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想離職或辭職的,由於牽涉到一定的補償及勞動保障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實際問題實際研究。到底務工時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還請大家謹慎為要。